持证钓鱼限制一竿一钩的钓鱼方式?应从实际情况出发
钓鱼人 钓鱼人乌兰最近农业农村部印发了《关于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对于钓鱼人来说重点内容是加强休闲垂钓管理,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水生物资源和钓鱼人的合理需求,这对于钓鱼人来说是一件好事,也说明在管理上也逐步走向正规,但暴露的问题也不少,我们来逐一分析。
有利因素
一、要求制定并发布垂钓管理方法,依法规定允许垂钓区域范围,逐步建立持证钓鱼制度。从这点来看,以后很有可能除了一些重点水域外,多数水域会单独划分出一定范围、数量的垂钓区。我认为这是一个进步,意味着开始规范起来了,有指定垂钓区总比目前的模棱两可的态度要好。
二、在禁捕期间和范围内禁止使用船钓、排筏等水上漂浮物来进行垂钓。这点我相信多数人也没有意见,首先是安全性,其次毕竟是娱乐,船钓和排筏等方式渔获较高,再次是也很难区分是钓鱼还是撒网。
三、规范钓获的鱼种、数量、规格,这点我是最赞同的,钓鱼就是钓鱼,要有个钓鱼的样子,规定什么季节什么鱼种不能拿,不能超过数量,不能大小通吃。现在都什么年代了,难道还要靠钓鱼果腹,卖钱吗?自己想吃鱼了,就拿走几条,剩下放生,既满足了钓鱼的瘾,又保护了环境,何乐不为呢?
不利因素
一、首当其冲的就是一竿一钩的方式,这说明制定者对钓鱼完全是外行,对于一个已经约定俗成采用双钩的钓鱼方式,难道想通过制度强行改变?这条制度能执行下去吗?如果一个制度无法真正执行下去,那么制定这个制度还有什么意义?改变环境绝对不是减少一个鱼钩能做到的。
二、没有提及费用的问题。当然这个要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来具体制定,但毕竟如果存在钓鱼证,就势必涉及到收费问题。这个费用的基本走向还是要制定的,是购买鱼苗投入江河里,还是纳入财政收入,亦或者其他方面?
三、最关键的问题,没有明确约束力,这个就一句话,没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制度就如同一张白纸,除了好看没什么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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